软件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HED工作室对冲系统软件!
本协议系由您(以下简称“甲方”)与我们(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就使用HED工作室价差对冲中系统软件服务而签订在使用服务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
HED工作室价差对冲系统软件是乙方研发的一款完整的交易程序,该程序可通过实时获取市场价格,自动判断下单与平仓时机,由电脑模拟交易员的下单操作进行机器交易,
可根据预先编辑好的交易策略程序来执行交易指令,代替人工下单,避免情绪化交易。现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
就甲方使用乙方开发的上述软件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声明与承诺
第一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1.1 甲方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义务所需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付费使用乙方研发的交易软件。
1.2 甲方进行投资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合法,为其自有闲置资金,其具有相应的风险承担能力。
1.3 甲方已被提示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及内容,听取了乙方对软件使用和本协议内容的充分说明,准确理解了本协议内容的确切含义,不存在歧义。
1.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需求、投资偏好、收入状况等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1.5 甲方充分理解任何投资都有风险,虽然采用程序化软件交易相对于手动交易有着极大的优点,但也存在风险。由于未来市场是无法预测的,使用本软件交易结果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如果甲方选择使用该软件下单,那么所有的交易指令均被视为由甲方自主发出,盈利由甲方享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1.6 甲方承诺认可技术中性,购买软件服务仅为自用交易,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本软件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如发生上述情形,甲方后果自担,与乙方无关,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1.7 甲方承诺会自觉维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权益,不得对软件进行模仿、复制、传播、转发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软件进行逆向工程、汇编与反汇编,不得将软件出租、出借、转让给他人,以及不得有其他侵害乙方知识产权非法盈利的行为。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害,与乙方无关,且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1.8 甲方确认,其使用本软件进行的任何交易,均通过其自有并独立管理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账户完成。甲方完全知悉并同意遵守其所属交易平台的全部规则、协议及风控政策。因甲方使用本软件的行为(无论是否由软件触发)违反平台规则,或导致平台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出金、扣除盈利、冻结账户等措施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1.9 甲方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软件仅为辅助交易的工具。所有交易决策的实际执行及其后果(包括所有盈利、亏损、手续费等)均由甲方最终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分析或策略均不构成投资建议,甲方应独立判断并自担风险。
第二条 乙方声明与承诺
2.1 合同所涉软件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2.2 乙方不保证利用软件交易一定能获得收益或避免损失。
2.3 乙方保证不与甲方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2.4 乙方自愿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服务内容、付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第三条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乙方独立研发的交易软件并提供后续软件使用指导和维护服务,乙方可通过互联网平台、终端设备、软件工具、APP、微信公众号、乙方官方企业微信、电话和短信平台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为载体向甲方服务。
第四条
4.1 本软件为付费软件,甲方在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后,乙方为其开通软件使用权限。服务期限自开通之日起算,具体时长以甲方购买的服务套餐为准。
4.2 服务期限届满前,乙方有权根据届时有效的收费标准及政策,决定是否向甲方提供续约服务及续约条件。甲方若需续约,应按乙方届时公布的标准及流程办理。
第五条
5.1 乙方应在收到费用后3日内向甲方交付接入并指导客户安装使用。鉴于本软件服务的数字商品属性及接入服务的即时履行特性,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一经收取,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外,不予退还。
5.2 鉴于本软件服务的数字商品属性及接入服务的即时履行特性,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一经收取,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外,不予退还。特别地,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协议任何承诺、义务或国家法律法规)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且甲方仍应支付协议约定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本协议服务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软件使用权限之日起算。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或要求退费。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回。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成为乙方的客户后,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在工作时间内接受乙方服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其转让行为对乙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报。
7.2 甲方使用本交易软件交易,应自享投资收益、自担投资损失。
7.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服务获取方式,如有变动须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变更前,乙方已按原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即视为乙方已经履行通知义务。若甲方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及服务获取方式变动情况,或因其他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获得乙方提供的服务,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7.4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软件登录账号和密码,甲方因个人原因导致用户账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5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人,如有违反,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索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6 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交易账户、交易密码、身份证件等资料,甲方不得将账户出租、出借给第三方或全权委托他人进行操作,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8.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软件使用费用。
8.2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可根据实际情况,拒绝或终止为其提供服务。
8.3 乙方研发的交易软件以“现状”和“可提供”的基础提供。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乙方不对软件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无瑕疵或无错误的任何保证。用户手册等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乙方的承诺。乙方保留对软件进行升级,对功能、内容、结构、界面、运行方式等进行修改或自动更新的权利。
8.4乙方有义务每日对软件运行的平稳性、风险性进行核查监测,避免造成重大问题。若有发现应积极处理,并在三日内向甲方通报软件面临的重大风险,不得隐瞒。
8.5 乙方应积极解决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解答和协助处理工作,保证软件运行顺畅。
8.6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及服务,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范围。乙方不参与甲方的任何具体交易决策,不对甲方的交易账户、资金安全及交易平台的处理措施承担任何保证、监督或管理责任。甲方与第三方交易平台之间的一切纠纷,应由甲方自行与该平台解决,乙方可提供必要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 不可抗力和免毒规定
第九条
9.1 对于乙方因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情形,或因出现无法预测、无法控制的软件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黑客攻击、网络中断、病毒侵害、信息源异常等异常事故,或因本协议生效后新颁布、实施成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等因素而造成服务中断的情况,乙方在受影响期间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力减少影响。
9.2 除前款不可抗力外,对于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任何服务中断、延迟、数据丢失或甲方损失,乙方亦不承担责任:
(1)任何非乙方可控的第三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金融市场数据提供商、交易所系统)的故障、中断或延迟;
(2)甲方的计算机设备、网络连接、操作系统环境不符合软件运行的最低要求或发生故障;
(3)甲方未遵循乙方的使用说明或指导进行操作;
(4)任何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或甲方未经授权访问数据;
(5)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变化或政府行为。
9.3 甲方理解并同意,因金融市场本身的波动性、不确定性以及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运营、风控政策调整等因素,使用本软件进行交易存在固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因市场剧烈波动、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的交易滑点、无法成交等风险;
(2)因甲方交易行为被交易平台认定为异常、违规,从而引发的平台风控措施(如限制出金、扣除盈利、冻结账户、取消订单等)风险;
(3)任何因使用本软件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投资本金亏损、盈利机会丧失等财务损失风险。
对于上述风险及其引发的任何后果,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乙方全力保证信息的优质传输,但不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信息异常或信息传递异常情况所致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除非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对未支付对价或接受免费或临时服务的用户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且乙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时终止服务。如本软件产品提供有试用版本的,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甲方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的试用版本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服务期限与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 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双方约定的服务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14.1 若乙方有证据证明,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通知甲方后,协议终止,乙方无需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甲方应付费用乙方仍有权全额追收。
14.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特别是第1.7款)或第七条项下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保密义务,除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追收全部费用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一笔相当于本协议总服务费用【五倍】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商誉损失、市场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乙方有权继续追偿。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或无效而解除。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均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第十七条 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作为指定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第十八条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它部分将继续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发生争议故意损害或恶意抹黑另一方,不得威通、利诱、恐吓对方,不得干扰和破坏对方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如果违反本条款应向对方赔付双倍于本协议服务费用的违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直,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 本协议自甲方点击“同意签约”按钮后生效,服务期满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则进行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动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适用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则,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